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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李斌、刘奕湛)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指出,为加强我国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我国将从四方面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建立和健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统筹机制。完善财政部门与科技等部门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完善统计方法,提高研究与开发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科技预算的执行监督,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目标的实现。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协调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科技、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协调机构,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办法,审查实施情况,协调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协调机制。由国家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科技、教育、财政、商务、税务、海关、质检、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协调机构,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组织协调并监督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四是建立促进军民科技资源协调配置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军民科技计划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军用、民用自主创新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军用、民用技术研究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及创新成果的双向转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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