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7日电(肖文峰、岳纪)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2005年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28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20件,由于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惩治腐败和促进发展的良好效果。
根据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去年,广东省共查处地(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2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69亿元;同时,为541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和干部澄清了是非。去年查办的案件中包括: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失职渎职和受贿案;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受贿案;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吴华立境外赌博案;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管学仲受贿案;广钢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成立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认为,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一直是反腐败最具威慑力的重要手段,上述重大案件的查处,在广东省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