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查结果实行“一单通”
连续两月开大处方要被停处方权
各级医疗机构要建惠民门诊或病房病区
海南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实行一单通、医疗机构要开展处方评价、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惠民门诊或病房病区——海南省卫生厅3月17日台这三项措施,以遏制海南省看病贵问题。
“一单通”遏制重复检查
海南省实行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的医疗机构目前暂定为省内二级以上、且已开展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并在上年度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合格的医疗机构。“一单通”就是患者持省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结果就诊,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应予以认可。
对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有疑问,或因病情变化、检查报告时间较长,检查、检验结果已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说明原因。
开“大处方”前十名医生要公示
根据规定,处方药品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各医疗机构要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将每月金额前100名处方评价情况和开具不合理用药“大处方”前10名医生名单在医疗机构内公示。连续两个月被公示的医生,应暂停处方权。
向受惠对象提供基本医疗
据介绍,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本院实际,在条件成熟时设立惠民门诊,并设立一定床位为惠民病房或病区。惠民范围为惠民对象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海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鼓励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对惠民医疗进行扶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志愿者到惠民门诊、病房或病区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记者 张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