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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今年就业再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要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2日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年,就业再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质服务求生存,以改革创新谋发展,立足于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规划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门标,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为主线,以深化就业再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大规模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人才管理服务质量、组织人事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跨省用工和境外就业管理能力为重点,为海南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l、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日标是:城镇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9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根据国发[2005]36号文件精神,协助省厅出台全省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各项配套政策。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鼓励更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确保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争取设立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劳动力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并在量上要有突破。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

    2、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功能。加快建设好省和市县的人才劳动力市场暨再就业培训基地,争取年内各市县的人才劳动力市场暨再就业培训基地全部建好。继续办好人才劳动力交流会,建立会员制,增设各种专业和类型的招聘会,提高市场竞争力。强化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为下岗职工特别是“4050”人员与就业弱势群体提供专门服务。举办“4050”人员、残疾人、军嫂、国企下岗军转干部的专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网上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开展网上求职招聘业务。开展短信服务业务,提高供求信息针对性和时效性。

    3、加强和改善对失业工作的调控。提高失业保险管理水平,各市县要基本实现失业保险的计算机管理,配备相关设备。完善全省失业保险与再就业信息网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坚持依法管理基金。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市县失业保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落实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两项补贴,增加培训项目。

    二、深入开展“一县(市)一品牌、一户一就业”活动,大规模发展“打工经济”。

    4、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台帐”制度。加强与“珠三角”和“长三角”区域的协作,全面落实“9+2”劳务合作协议,完善跨省劳务协作机制。与大公司、大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创建3—5个有海南特色的劳务新品牌。

    5、加入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搞好就业系统的农民上就业培训基地,全面启动大规模农民培训工程。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培训数量,提高培训的技术含量。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培训模式,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广、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考评劳务输出的数量和质量,树立起海南省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市。大力开展农民工的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6、加强劳务输出的服务工作。对进城农民实行免费服务的经费,按国发36号文和国家财政部财预[2003]561号规定。争取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建立大客户联系制度,定期通报劳务供需信息,为用人单位服务。加强输出劳务人员跟踪服务,帮助协调处理好他们遇到的各种劳务维权问题,妥善解决女子他们的家庭实际困难。

    三、努力提高人才管理服务水平。

    7、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完善失业登记办法,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未就业且要求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工作。全面落实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就业服务利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档案保管等方面的免费服务。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协助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税费及小额担保贷款各项政策。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帮助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对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切实帮助他们落实好相应的待遇。加大对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特困高校毕业生、家庭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的帮扶,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就业。落实《泛珠三角9省区人才服务合作协议》精神,促进海南省毕业生到外省就业。建立实习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进行合并,统一挂“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的牌子,做好“北京大学研究生海南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8、扎实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加大人事代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举办针对企业人事经理(主管)的学习班。进一步拓展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将人事代理服务延伸到大中专院校。

    9、加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做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拨付和上报工作。启动类科技活动项目经费的拨付工作,对历年来回国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作一次检查。为确定200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上报做好准备,并上报200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加强与创业园方面的沟通和联系,掌握留学人员创业工作的新动态。组织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的联谊活动,联系留学人员联谊会成员,对回国留学人员重新登记。

    四、全面推进技能鉴定、职称考试工作。

    10、搞好规范化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规范,建立有效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考试现场管理。

    11、扩大考试和鉴定的覆盖面。加强与行业、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市县、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稳定的联系点和联络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座谈活动、培训活动、研讨活动和表彰活动等,扩大职称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技能培训的影响力。抓好重点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加强与海大、海师、热作两院三校的沟通联系,根据学校实际与要求,重点扶持。对鉴定生源的主要输送单位海职院、海口经济学院、省经贸学院等,要作好相应服务,争取2006年院校参考人数增加30%。

    12、强化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服务工作。跟踪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和发展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建立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库,优化技能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手段。

    五、实现境外就业和劳务派遣工作新突破。

    13、加大境外就业的管理力度,培育境外劳务输出市场。抓好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保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中国公民在琼就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等。严格将非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来琼就业比例控制在6%以内。

    14、推进劳务派遣工作,扩大人事劳务代理覆盖面,积极拓展新的合作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好代管员工人事档案。

    六、夯实基础,推进就业再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全面发展。

    15、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学习型组织。要组织好各项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每个职工的综合素质,营造一种氛围,形成—种制度。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做到用规章制来规范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行为。

    16、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开发网站建设。尽快实施就业再就业社区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好海南人才劳动力市场网站,开办《海南网上人才频道资讯库》或视听海南一人才频道,办好海南省人力资源局网站。

    17、做好省人才劳动力市场暨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先成建筑设计方案和可行性调研报告和环境资源保护测评工作,完成省发改厅的项目正式审批工作,完成省财政厅的用款报批工作,完成报建、招标工作并组织施工。

    18、做好规划和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举办一次全省就业系统知识大赛。努力办好《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内部刊物,全年出6期以上,逐步向月刊过渡。继续办好宣传栏,全年出12期以上。

    19、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全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对策、人才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开发、境外和省劳务输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能力开发、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等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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