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之际,为保持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全面部署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化肥价格政策的落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派出检查组重点对辽宁省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骏马化肥公司、陕西省陕化公司、福建省三明化工公司、山东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兖矿鲁南化肥厂等6家大型化肥生产企业,以及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化化肥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总公司等3家化肥流通企业进行检查。对其他化肥企业的重点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已作了安排和部署。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国家规定的最高出厂限价,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价外加价、价外收费,或者采取一货两票等方式变相超价;化肥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等价格政策以及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维护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的任务,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形成化肥价格检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