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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十大商业贿赂案例 举报者最高可奖30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将重奖举报商业贿赂者,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规定最高给予罚没款8%的奖励,单个案件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

    浙江省工商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了近年来查处的10宗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瑞安市医药公司收受药品企业贿赂款案;

    ——嘉善医药有限公司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药品企业贿赂案;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为推销药品向医院、药店行贿案;

    ——安吉县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竞拍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向竞争对手支付贿赂案;

    ——浙江某大型电器卖场假借“赞助费”等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贿赂款案;

    ——温州康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销售手机向零售商营业员支付贿赂款案;

    ——宁波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向酒水供应商收取酒水买断费案;

    ——浙江金桥股份有限公司金桥大厦收取酒水买断费案;

    ——海盐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为推销书本向学校行贿案;

    ——在普陀山金沙路开设旅游工艺品商店的自然人马志荣向导游支付回扣案;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商品经营、旅游消费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并把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纳入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向社会公示,还将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集中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质。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贿赂法律界定虽然简单,但表现形式和手段却花样翻新,查处难度很大,希望公众积极反映、举报。全省工商部门统一举报电话为12315。手机短信也可以举报,移动用户发送举报信息到012315、联通用户发送到12315,还可登录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举报。(通讯员 沈雁 钱欣 记者 杨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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