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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吉林日报

    4月13日,吉林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花大力气查处医务人员接受贿赂和回扣行为。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五个阶段。其中,在自查自纠中若发现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科主任以上干部,都要填写《吉林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个人申报表》。 (记者 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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