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辽宁省各级经济责任审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推行力度,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共完成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579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466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13人。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1233人。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6944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6646万元,损失浪费金额83107万元。通过审计平调493人,晋升58人,免职62人,降职、撤职8人,建议党政纪处分3人,移交纪检、司法11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5年辽宁省出台《进一步深化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继续深化辽宁省市厅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扩大审计范围,逐步做到“逢离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