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4月26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凡今年以来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实施备案制度,否则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并进行处罚。
河南省建设厅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时,要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直接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到省建设厅备案。此外,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时,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备案资料中必须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记者 王映 实习生 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