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上海出台新政策将对高能耗劣势企业实施淘汰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8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上海将对高能耗劣势企业实施淘汰制度。5月17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披露,上海市政府最近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新建工业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不能高于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水平的2倍。

    优化产业结构是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和任务的关键,上海市将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的比重。据悉,对铁合金、小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上海将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同时,新建项目也将经受“能耗审核”的考验。据悉,以后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进行合理用能论证,在招商引资中,新建项目必须达到本行业能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这份《若干意见》,建筑、交通和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上海“三个节能新领域”。“十一五”期间,上海的建筑用能和交通用能都将继续快速增长,预计将新增民用建筑1.8亿平方米,而成品油消费也正以每年10%以上速度增长,其中交通用油占到近60%。据悉,上海将把建筑物作为耗能产品,建立建筑物能效的标识制度,并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此外,为了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新的《若干意见》规定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扣减使用单位的耗能总量。

    能耗目标是否完成,还将成为上海市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据悉,上海“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目标。新颁布的《若干意见》将这一目标进行分解,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

 
 
 相关链接
· 上海市市长要求从四个环节入手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 上海市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能耗审核
· 上海市7月15日起正式施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上海节能宣传周开幕 率先实施“绿电”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