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新疆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获悉:在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疆自治区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新疆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了解,新疆自治区于3月初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共有27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截至目前,新疆自治区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和50余个有关厅局和国有大型企业均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了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新疆自治区14个地州市、27个重点部门和18个大型国有企业都相继召开了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切实安排。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后,于4月下旬派出督察人员,对州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该州还通过实施信息专报、情况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线索上报、移送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以及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在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后,各监管企业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自查自纠。同时,认真排查线索,严肃查办案件。近期,国资委纪委对一起涉及金额数百万元并涉及商业贿赂和贪污公款的典型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