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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调整公证机构布局和设置 将控制在100家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4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浙江省目前正在着手对公证机构布局和设置进行大规模调整,浙江省公证处已整体下放杭州市司法局管理,并改名为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全省现有97家公证处将优化组合成90家,11个设区市的城区公证处全部设在市一级,省和区一级不再设立公证处。今后5年内,全省公证机构将控制在100家以内,公证员500名左右。

    今后,浙江省除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并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公证员,可以考核方式任命外,其他任职公证员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公证员全部由司法部任命。考虑到公证员职业主要是知识和经验运用,公证员的任职年龄最低为25周岁,最高为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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