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厅为确保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按照中央和贵州省及交通部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切实可行的《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和原则、工作重点和范围、工作方法和步骤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制作了“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16种和“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以在建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对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以及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及表现形式进行摸底调查。要求系统各单位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