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大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6]8号)精神,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纲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为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也是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大连整体的现代化;没有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就没有大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只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的繁荣和稳定,才能确保我市现代化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
2.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条件。“十五”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大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和“北三市”大开发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县域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启动。从各项综合指标看,我市整体上已进入工业社会,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在相当程度上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这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物质基础。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谋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民要求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日益强烈,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双重机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农民民主权利为中心任务,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缩小工农、城乡差距,努力建设与国际性城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率先实现我市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4.总体目标。全市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多渠道、高质量的农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批涌现,文明健康的新风尚深入人心,农村基础设施普遍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治理机制日臻完善。全市农村初步形成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主和谐的新局面。
主要量化指标是:
———经济建设:到2010年,涉农区市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0%以上;农产品出口额年均递增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3%,突破1万元。
———社会事业:到2010年,农村学前3年教育普及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30%;乡镇文化中心(或综合文化站)建有率达到100%;农业信息入户率达到95%;村屯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村屯整治:到2010年,农村居民全部用上清洁、卫生、便捷、安全的饮用水,50%以上的农户实现集中式供水;在完成村村通油路的基础上,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车;每个村委会有标准化的办公服务场所,其中70%的村有300平方米左右的集村务办公、科技培训、图书阅览、文化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活动室,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娱乐广场。
———生态环境: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稳定在35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主要河流达到集生态和减灾于一体的生态河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45%;农村乡镇垃圾处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30%左右;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农户达到10%以上。
———民主管理:到2010年,“五个好”村党支部达标率90%以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和报酬达到100%;应实行村级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村达到100%,建立村务监督和理财组织达到100%。
5.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产业发展、村屯整治等系统规划。市、区市县、乡、村要逐级规划新农村建设,并做到相互衔接,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突出产业,全面发展。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以现代农业、新型工业为主攻方向,培植壮大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构建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加快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尊重民意,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为重、利民为先,切实尊重农民意愿,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以各种名义增加农民负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典型示范,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产业构成、不同富裕程度,先行抓好一批做得实、学得了、推得开的示范村镇。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总结基层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以此推动全面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把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始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增强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创新投入保障机制、政策激励机制、乡村治理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6.实施步骤。按照“规划五年,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实施“两步走”战略。
———2006 2007年为启动示范阶段。2006年完成300个村屯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100个示范村试点工作;2007年完成其余全部村屯的规划编制工作,经济较发达地区可先行一步,其他地区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
———2008 201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从2008年起,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力争“南三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开发区80%的村和“北三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50%的村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