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江苏省政协举行的有关专题协商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江苏省已有36个县(市、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今年1至3月,试点县(市、区)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患者2376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91万元。
据江苏省民政部门介绍,目前开展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主要采取设立定点医院,以就医优惠减免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去年,江苏省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660万元用于城市医疗救助,其中中央260万元,省本级400万元。今年全省各级加大了试点预算投入,共安排救助资金5415万元,其中省本级500万元,地市级3175万元,县(市、区)级1740万元。(耿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