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8日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经验推介会上获悉,云南省已形成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框架,并取得良好效果。去年,救助对象59055人,发放救助资金910万元;今年1至3月,救助对象2747人,发放资金78.4万元。
近年来,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副省长李汉柏任组长的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昆明市五华区等28个县(市、区)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在不断总结和探索过程中,结合实际,建立了以低保为主的十大救助制度,切实把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首先,针对困难群众面临的药费负担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高,重大疾病无力医治等突出困难,云南省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实施医疗优待、基本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等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救助实效。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事能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第三,在资金方面采取多元化方式筹集,使用时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检查,强化保障、专款专用,有效缓解了云南省城乡困难居民无钱看病、看不起病,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的困难。(记者 张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