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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与香港对空运做出新安排进一步开放市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4日   来源:民航总局网站

    6月23日,民航总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就内地与香港间的航空运输做出了新的安排,两地的空运市场进一步开放。

    根据新安排,内地与香港之间将新增11个通航地点,从而使内地与香港通航的城市达到56个,覆盖了绝大部分内地主要城市。

    新增加的11个通航地点是: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

    新安排还放宽了运力限制。客运方面,有35条航线将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夏季分阶段取消运力限制,放开班次,机型不限。少数受到限制的航点运力得到增加。货运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两个航点之外,其他各航线的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季起取消。北京、上海两个航点的运力也将增加。

    此外,新安排还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自2007年夏秋航季开始,每条航线的指定承运人可由目前的各2家航空公司增至各3-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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