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省卫生厅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实行动态管理,由设区市卫生局每两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取消“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记者 黄锦军、实习生 彭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