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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6日   来源:吉林日报

  7月25日,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现场交流会在四平市召开。会议对前一阶段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总结,交流了经验,并对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吉林省副省长牛海军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到会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拆除房屋621.6万平方米,占年度改造计划的82.88%;已搬迁108962户,占拟搬迁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开工面积763.15万平方米,其中回迁房开工面积382.09万平方米。

  在听取了全省棚户区改造情况通报和四平市等地典型发言后,田学仁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说,棚户区改造这项利民工程、惠民工程被列为今年全省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树立信心、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

  田学仁指出,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要组织好拆迁工作,做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要在拆迁上实现突破,加快拆迁进度,抓住有效工期,确保居民按期回迁。要认真落实补偿安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困难群众“搬得进、住得起”。各地可超额安排省里下达的年度改造计划,但不能盲目增加改造数量。要积极借鉴长春市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对回迁安置住房特事特办,只要规划批准,可以先开工后补办其它手续,加快建设进度。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出精品工程。要加强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构建建设、施工、监管三级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聘请工程改造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实行阳光操作,对工程质量、回迁安置、户型结构等群众关注的工作全程公示,让回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要通过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造城市人居环境。(记者 张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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