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湖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宣布,明年将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注入21亿元,启动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农村教育由民众办到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
此举将使湖北省600万农村中小学生,明年春季开学将不再交纳学杂费,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寄宿生享有生活补助。农垦系统、林场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建立中央和湖北省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制度,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为教职工工资经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经费等四项。除教职工工资在现行体制下加大保证力度外,其余三项由中央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状况,对西、中、东部地区实施不同的分担比例予以保证。
据测算,明年湖北省全面实施新机制所需资金中,中央负担13亿多元,地方负担近8亿元。地方负担中充分体现省级财政拿大头原则,其中省负担7.4亿元,市、州共负担700多万元,县(市、区)共负担4000多万元。(记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