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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毛里求斯签署议定书修订税收协定有关条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5日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在京签署

    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钟律芳,分别代表中国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是对1994年签署的中毛税收协定有关条款的修订。

    《议定书》增加和完善了有关财产收益税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2005年版的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了原协定情报交换条款,扩大了缔约国双方承担的情报交换义务。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中毛两国税务机关的合作,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发展。

    该《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各自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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