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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2日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从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河北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河北省把促进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计划安排,今年全省将转移农村劳动力150万人次,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7万人,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50万人。

    强化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为提高培训水平,河北省着力健全各项培训制度和考核办法,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登记求职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村劳动者可以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可按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实际就业人数,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120元/人。农村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初、中、高级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1000元。

    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北省继续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工作方案促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今后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40%以上,三年内要实现劳动合同的全覆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所有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闫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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