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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地灾速报制度 特大灾情险情1小时内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0日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对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要求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时限由原来的6小时缩短为1小时。

  速报范围包括: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灾灾情险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其中,成功预报是指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强度等的预测较为准确,并通过预报降低了灾害损失。地灾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对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对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记者 吴美章 通讯员 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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