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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出台10项措施 积极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4日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22日从徐州市环保部门获悉,徐州出台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10项措施。

    这10项措施具体为,大力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限制高污染企业发展;加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力度;加强水资源价格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耕地保护;大力推行节能材料;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促进医用耗材的节约;调整交通收费政策等。

    据了解,在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方面,对列入淘汰类、限制类的水泥、电解铝、电石、烧碱、钢铁、合金六大类高耗能企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其中,淘汰类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加价0.02元。

    在加强水资源管理上,将继续推动水价改革,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对耗水量大的行业实行限制性水价。同时,按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中水再利用价格,引导工业、洗车、市政、医疗和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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