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下发了《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中指出,从2006年12月31日起,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将不再新上10万吨/年以下的草(苇)制浆造纸项目。
101家造纸企业中环保设施齐全能正常运转的仅2家
目前,洞庭湖区的岳阳、常德、益阳市共有101家造纸企业,其中化学制浆造纸企业25家,废纸造纸企业76家。这些造纸企业多数没有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25家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中,碱回收等环保设施齐全且能正常运转的仅有2家,其余化学制浆和废纸造纸企业COD排放浓度超标几倍甚至十倍以上。
2005年,洞庭湖区造纸业向洞庭湖排放废水共1.07亿吨、COD共17.40万吨。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在会上发出警示:“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问题已对该区域的生态安全和饮水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明年3月31日前不达环保标准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一律停产
为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和保障湖区人民饮用水源安全,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表示,湖南将采取淘汰、停产治理、强化监管等措施,对洞庭湖区造纸企业统筹规划、立足整合、综合整治,坚决控制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无序发展。
他表示,2006年12月31日前,凡无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或长期超标排污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由省政府下达停止生产企业名单,由企业所在地市政府责令停止生产。
2007年3月31日前,凡无碱回收装置或虽有该装置但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无有效的环保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2007年12月31日前,关闭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不含1万吨)的废纸造纸企业,对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含5万吨)、碱回收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且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预计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含1万吨)废水处理设施齐全(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且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经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
200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环保部门做好整治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