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厦门市着力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着力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前科”的用人单位,今后将被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并存储单位所有员工不少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工资保证金,一旦再出现欠薪,所欠工资就将从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记者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1月1日开始,厦门对全市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今年头11个月,市劳动监察支队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821件,共为4268人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1007万元。全市今年共清欠和解决农民工工资3000多万元,其中建筑行业占了70%以上,其他主要是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

  《通知》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做到月清月结,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

  《通知》要求建立工资信用档案。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履行情况,记入本单位工资信用档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工资信用证明,作为厦门市工程标书的必备附件,作为建设市场准入和企业评信的重要条件。同时严厉查处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恶意拖欠的,行业监管部门应降低或取消其资质,劳动保障、建设、工商等行政部门可在企业资质、信用等网上列入黑名单予以披露,并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以处罚。

  厦门市政府还规定,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设立12333咨询电话接受24小时投诉,各级建设部门、工会、妇联等组织应向农民工公布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工维权。市、区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受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全过程中,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记者 吴在平)

 
 
 相关链接
· 福州正式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 福建省农民工缴失业保险与城镇失业者享同等待遇
· 福建省福州市向10万农民工发放定点医疗优惠证
· 山西五部门春节前联合为民工讨薪 保障民工权益
· 内蒙古积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460万元应对讨薪难
· 合肥开展为民工维权行动 帮农民工快乐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