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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口岸旅客通关量攀升 携带现金出境莫超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6日   来源:海关总署

    农历春节临近,众多国内旅客选择节前出境旅游。记者5日从拱北海关了解到,随着港澳“自由行”旅客进出境升温,海关查获内地旅客违规超额携带大宗货币案件也呈上升态势。海关提醒旅客,留意国家规定,避免超量携带现金进出境。

    1月20日,持“港澳通行证”的内地旅客袁某从拱北口岸出境时,被海关查获违规超额携带43万元港币。据拱北海关统计,2006年,该关在拱北口岸查获各类货币走私违规案件1231宗,案值人民币逾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3%和76%。涉案当事人以内地居民旅客为主,占涉案总数的近六成。据海关现场工作人员介绍,除了部分旅客故意藏匿走私货币外,大部分违规携带货币的“自由行”旅客都是由于不熟悉国家相关货币管理规定而违规的。

    据了解,由于今年元旦国家新开放了武汉、长春等5个城市的港澳“自由行”政策,到港澳旅游成了不少内地旅客新年出游的首选。预计春节前后旅客进出境将进一步升温,拱北海关特意提醒旅客出行前充分了解有关进出境的通关管理规定,以确保轻松出游,守法通关。(黄慧贤、江霞)

    新闻链接:国家对旅客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有关管理规定

    对人民币的管理:旅客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为20000元,超出20000元的应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进出境手续。

    对外币现钞的进境管理:旅客携带外币现钞超过等值5000美元进境并需复带出境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对外币现钞的出境管理:1. 十五天内首次出境携带外币现钞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无须向海关申报;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的,海关凭银行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超出10000美元的,海关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2. 十五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的,携带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3. 当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的,携带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4. 有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海关凭其入境申报记录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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