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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国家"阳光雨露工程" 9万农牧民将受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5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4月4日,内蒙古区开始启动国家“阳光雨露工程”,9万农牧民将从中受益。

    据悉,该工程旨在培训转移农牧区劳动力,主要在自治区的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实施,由自治区农牧业厅、扶贫办、财政厅共同组织完成。该工程严格实行培训券制度,农牧民需持培训券到相关部门接受技能培训。按照人均600元培训费的标准,各盟市可依据培训实际成本、不同工种、不同时间等情况,调剂农牧民参训的具体补助标准,实行差别补助。该工程要求农牧民参训后转移就业率不得低于80%。

    据悉,此项工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焊工、计算机应用、驾驶与维修、服装缝纫与加工等用工量大的工种的技能培训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牧区服务业等行业的相关技能的培训。此外,该工程还将为农牧民开展规范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为了实现农牧民多渠道就业、稳定就业,各盟市、旗县还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同时,大力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为农牧民转移就业搭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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