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通报了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水河岩滩电站库区铅污染事件的最新调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红水河各监测断面水质铅、镉、锌、砷、铜等含量均达到国家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岩滩水电站水厂、大化县城水厂出水的铅、砷、镉、汞等均符合国家供水水质标准。
4月5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电站自来水厂因铅污染被迫停止供水,约1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自治区环保局接到报告后,当天即组织有关市、县环保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分别在红水河龙滩电站库区、岩滩电站库区、天峨、巴马、东兰、大化、都安、马山红水河河段及岩滩水电站水厂、大化县城水厂等地进行应急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分析,初步判断此次污染事件仅对岩滩电站坝首附近河段造成局部性影响,进一步调查仍在进行中。
目前,红水河沿岸群众生活正常,社会稳定。岩滩水电站水厂已于4月6日2时恢复供水,大化县城水厂等其他水厂未中断供水。 (通讯员梁雅丽 记者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