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矿产储量司获悉,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发布后,我国加快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步伐,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地质资料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查阅利用率大幅提高,全国完成地质资料数字化总量5.6万种,同时加大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力度。
为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避免地勘工作重复和投资浪费,2006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国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还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网络服务体系的通知》等,加快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步伐。
具体表现为:一是全国地质资料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目前,除西藏外,各省(区、市)都建立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网站),全国地质资料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地质资料目录数据超过22万条,全国地质资料馆网站提供2078份图文地质资料全文(附图除外)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二是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查阅利用率大幅提高。2006年,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为3.5万人提供了地质资料服务,利用资料达12.7万份次。全国地质资料馆2006年度共接待阅者2371人次,提供地质资料18960份次,人次和份次分别是2005年的1.2倍和1.5倍。黑龙江、云南、重庆、江苏、山西、上海、青海等省(市)利用地质资料的人次较上年均有较大提高。全国地质资料馆网站访问量达27789人次。
三是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完成地质资料数字化总量约为5.6万种。黑龙江、天津、北京、江苏、湖南、青海等省(市)馆藏地质资料数字化比例超过50%。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加大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力度。2006年,各省(区、市)进一步加强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提高了汇交资料数量和质量。福建、吉林省将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延伸到地(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实行地质资料汇交跟踪管理制度。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南、甘肃等省加大了矿政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会审制度。天津市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将其纳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程序。 (记者 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