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做好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据《关于做好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这次清理工作的对象为655件行政法规和252件政府规章。这是湖北省首次采用“开门”方式,对一件件规章进行全面“体检”。
开门清理,意味着公民不仅有守法的义务,更有参与立法的权利。省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公告已经发布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
湖北省还将采用以下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应当清理的省政府规章名称;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论证会;召开由行政执法人和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座谈会。
怎样参与行政法规“会诊”?
前不久,年仅8岁的男童冰冰命丧火车铁轮,有关部门出示的是1979年的国务院文件,表示“救济费”最多150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元江举出这个例子时说,如果按照这样“高龄”的法规、规章来行政,人民群众是很难满意的。
他说,行政法规规章清理,是政府部门的事,更是与每一位公民密切相关的事。这次清理工作采用“开门”会诊的方式,既是为了杜绝“法律打架”现象,也是为了避免政府部门“自己的病自己查”。
公民如何直接或间接参与清理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工作呢?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提出如下建议:
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省法制办提意见或建议。譬如有关消费品的专营,在阻止正当的市场竞争的同时,让老百姓掏了比市场价高出许多的钱,这样的行政法规在今天是否合理,老百姓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可以结合亲身经历及有关社会现象,提出看法或建议。如对污染企业依据使用多年的法规罚款。有家企业一算账,交罚款比治污成本低,干脆就每年列出“罚款预算”。像这样典型的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例子,在打假、食品卫生监管等领域不同程度存在。如何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公民可以从保障自身利益出发,提出意见或建议。此外,公民可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调查人员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将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据介绍,目前行政法规主要存在8类问题: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制度不相适应;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所依据的法律已明令废止;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与法律不一致;所规定的执法部门被撤销或执法部门名称已变更,监督管理职责已调整或者监督管理方式已改变;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在规章中,主要有4类问题:规章的主要规定超越制定机关权限;规章的主要规定明显不适当;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规章涉及的有关具体事项的管理权限已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
这次清理工作的主体是省政府法制办,承担清理工作主要任务的是省政府各部门。公民也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相关的省政府部门,由他们归纳、上传。(记者张辉 通讯员肖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