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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加大二手房市场监管力度 设立专门机构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5日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14日获悉,针对二手房买卖中中介公司的违规操作行为,南京市加大监管力度,即日起该市对中介和执业人员实行市、区二级管理,全市11个区的房产局,都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房产中介管理工作。

    南京市要求,从现在开始,房产中介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1个月内,必须到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证》及以后年检和中介《执业证书》的年检。各区进行初审后,再提交市房管部门复审。

    为让消费者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委托时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房管部门近期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全市各中介门店推行“七个统一”,即:(1)《营业执照》、《备案证》悬挂;(2)执业人员明示牌;(3)房地产经纪人行业自律公约;(4)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流程;(5)服务收费标准;(6)房源信息发布表;(7)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工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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