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贵州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公布了贵州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省级挂牌督办的39家违法排污企业,要求督办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解决自身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消除环境违法状态。
此次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均是各地环境违法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无论是在案件的数量还是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别在贵州历年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中均属首次,这些被挂牌督办的违法排污企业有的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大,严重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有的企业违法排污造成了跨流域(区域)污染、影响恶劣,有的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进展缓慢,影响贵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完成。
为确保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能够顺利完成整治任务,省环保局、监察厅要求各级环保、监察部门要对辖区内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违法排污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挂牌督办任务按时完成。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必须依法关停;对完不成督办任务、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环境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松 段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