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通报了10起办理不到位典型案件。
案例一:群众通过民心网反映辽中县妇婴医院收取会诊费200元问题。经查,由于存在部分患者要求院长亲自手术的情况,为了医院效益且不影响正常行政工作,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患者需多交100元。省卫生厅要求取消该项收费。办理结果在民心网上反馈后,并没有取消此项收费。
案例二:群众反映法库县教育局多报初中学生总数套取生均公用经费,而且不按上级规定发放生均公用经费等问题。沈阳市纠风办调查发现,法库县一些学校通过虚报学生数在2006年共套取生均公用经费525840元,用于弥补各中小学教学经费不足。目前,这些经费已全额上缴财政。办理结果反馈后,群众对严重违规套取生均公用经费的有关责任人没有任何处分决定提出质疑,要求追究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
案例三:群众反映沈阳亚泰国际花园业主违反规定养犬、噪声扰民问题。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治安大队调查发现,该住户称家中确有犬数只,但都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犬证。办理结果反馈后,群众反映养犬噪声扰民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案例四:群众反映昌图县实验中学1995年向学生收取200元学校扩建基金,学生毕业后凭借款收据返还等问题。昌图县政府决定争取在短时间内把借款还给学生。但群众反映至今仍没有收到学校的返款。
案例五:群众反映沈阳工业大学向2003级毕业生收取200元应急费问题。省教育厅调查发现,该款不是学校规定也不是学校收取的。学校已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批评,要求有关班级在毕业生离校前返还学生本人多付的款项。群众留言反映学校应当对违规收费问题承担责任,不应把责任推给学校的相关班级及学生干部身上。
案例六:群众反映鞍山市立山转盘建筑施工扰民问题。鞍山市立山区环保局派出监察人员到立山转盘附近的几个施工点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要求施工单位不准擅自在夜间施工。群众反映建筑工地仍继续夜间施工,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
案例七:群众反映沈阳市第六十三中学向学生收取印题费、材料费等问题。省教育厅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该中学校长王某代表领导班子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检讨,说明了事实情况,公开了收费事项。群众反映学校收取的印题费等费用过高,并没有详细说清楚这些费用是如何用在学生身上的,要求说明情况,重新调查处理。
案例八:群众反映开原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收取100元咨询服务费问题。铁岭市物价局已责令开原市物价局立即停止这项收费,并将已收取的咨询费逐一返还。群众反映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上级物价部门加强监管。
案例九:群众反映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人事局公开招聘教师收取每人300元报名费问题。经查,古塔区人事局合计多收价款3.06万元。锦州市物价局向古塔区人事局下达了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给参加招聘报名人员。目前,越权审批函件已经收回,其他退款工作正在进行中。办理结果反馈后,群众反映对物价部门越权定价乱收费,应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能不了了之。
案例十:群众反映沈阳市于洪区东湖学校强制收取学生窗帘费13元问题。目前,于洪区教育局已责令该校返还全部违规收取的费用。群众留言反映学校收取的窗帘费至今仍没有退还给学生,应认真调查处理。
对上述通报的10起办理不到位的案件,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要求重新办理,问题属实的,要严肃处理;不属实的,要说清情况,并在半个月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记者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