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获悉,为了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近期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据悉,此次清理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9月5日结束,清理纠正的范围和重点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清理过程中,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如实填写 《领导干部借用住房汽车情况申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凡领导干部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问题的,必须在8月25日之前将纠正后的有关材料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没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交组织人事部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领导干部个人填写的《申报表》要认真进行审核,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和纠正;对不如实申报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通知》要求,清理纠正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自治区纪委党风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领导干部填写的《申报表》将被装入廉政档案。(李东梅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