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预示着全省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将全面提高。
该厅失业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说,10月1日起,河南省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由原来的384元/月、320元/月、256元/月,调整为520元/月、440元/月、360元/月,失业金每月最高涨了136元。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平均上涨幅度达到37.5%,为历年来调整幅度最高,调整后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水平将位居中部六省前列。
本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幅度是按照10月1日起全省开始执行的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发放。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安阳市市区、濮阳市市区、许昌市市区、济源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为520元/月;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市区及郑州等5市所辖县(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440元/月,其余部分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360元/月。此外,已实行市级统筹的新乡市、三门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440元/月,纳入省级统筹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20元/月。
据悉,河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677.44万人,截至今年8月份,全省共为258.1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42.71亿元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河南省每年将多支出失业保险基金5亿多元。(记者 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