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青海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更新观念,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使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特别是近来,省委、省政府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为手段,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措施,重点扶持零就业家庭、城镇特困家庭、“4045”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信用社区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城镇就业人数由2002年的87.3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103.3万人,年均增长4.3%。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4%以下,保持较低水平。全省职业介绍工作成绩显著。全省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由2002年底的267个发展到2006年底的314个;登记招聘人数由2002年的26.8万人发展到2006年的51.6万人;介绍成功人数由2002年的25.6万人发展到2006年的45.2万人。
农牧区劳务输出是青海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成绩的一大亮点。农牧区劳务输出由2002年的45万人(次)增加到2006年93万人(次),年均增长19.9%。其中省外转移就业由2002年的9.3万人(次)增加到2006年27.7万人(次),年均增长31.37%。劳务收入由2002年的9.1亿元增加到2006年25.3亿元,年均增长29.13%。为促进劳动力向省外转移就业,近年来,青海省与8个省(市)劳动部门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在全国劳务输出的重点地区设立了8个劳务管理处和170多个劳务工作站,建立了一批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