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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出资20亿收购50万平米廉租房服务于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文汇报

    11月26日举行的“人大网议日”,网民与受邀的人大代表、嘉宾热议廉租房。记者获悉,截至今年10月,上海市已有28000户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房政策的优惠,主要为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两种形式。近期,由市政府出资20亿元收购的50万平方米廉租房,房源主要涵盖中心城区的老公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小房型住宅,地点主要分布在宝山区顾村、嘉定区江桥镇、南汇区周浦和康桥地区、闵行的浦江镇以及浦东新区曹路地区等。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上海市的廉租房套型建设面积以40-50平方米为主。

    据参加“人大网议日”嘉宾、市人大代表、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局长朱志荣和市房地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李关尧介绍,目前申请廉租房一般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二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7平方米;三是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流程方面,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经街道初审、区复审,符合条件的给予享受政策。对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的标准认定,目前每个区各有两个街道、镇先行,今年年内将扩大到中心城区的各街道、镇,明年将覆盖全市各区县。

    记者还了解到,作为廉租房的一种保障方式——租金配租,目前上海市各区县对廉租房租金补贴的标准还不一样。以徐汇区为例,目前居住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贴62元。以一户家庭居住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员4人,且全部符合配租条件计算,这个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是3.75平方米,按照7平方米补差,人均补3.25平方米,全户配租面积就是3.25×4=14平方米,14×62=868元,这就是该户每月的配租补贴。

    另据了解,根据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5年廉租住房新增十万户的目标,上海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廉租房的建设和相关政策配套。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调查,年内将公布调查结果,还将编制上海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另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姜燮富透露,市人大目前正在考虑研究对廉租房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或建设廉租住房,收购的资金是专款专用、专户运作。”(记者 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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