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结合陕西实际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省政府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优惠政策,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力争使非公经济尽快成为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动力。为此,本报今起开设“落实十七大精神 促非公经济腾飞”新闻栏目,集中宣传陕西省非公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为陕西省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陕西省将进一步放宽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实行非禁即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民航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条件,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实行同等待遇。
日前,记者从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陕西省非公经济近年来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省非公经济从业人员720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70%以上;全省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2008.5亿元,占到全省GDP的44.4%;实缴税金占全省税收总额的38%。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推动陕西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城乡就业的重要渠道、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从明年一月起,进一步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门槛,扩大非公有资本投资领域,全力推动陕西省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据了解,此次放宽的领域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按有关规定参与电力、电信、民航、公路、铁路等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参与军工科研和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非公有制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资格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方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项目,可向非公有制企业转让部分产权或以附加条件形式转让经营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等方式参与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进入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等作业市场。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兴办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合资或独资兴办医院、诊所等卫生事业,以及影院、剧场、展览馆、体育运动场馆等文化体育事业。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生育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参与荒山造林、荒漠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林木经营权。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发展服务业。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证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投资经营旅游业,投资发展商贸、物流、信息、航运、会展、中介等服务业。
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重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并购、控股和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参与其分离社会职能,并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方面,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应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后可采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要优先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承接国有企业退出的产业和产品,发展配套生产,延伸产业链,壮大企业实力。(记者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