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赠送
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片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07〕183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二项治本之策,推进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联合拍摄制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6〕18号),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三家单位共同发起,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以下简称信息院)摄制了《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片》,免费赠送给各类煤矿和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赠送范围
各类煤矿(包括基建煤矿)和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每个单位一套。
二、赠送程序
本次赠送工作委托信息院负责。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于12月20日前将《赠送数量登记表》(见附表)传真至信息院,信息院按各地上报的数量寄送教学片,再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赠送给辖区内各类煤矿和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三、有关要求
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赠送工作,严格按规定的范围赠送,确保发放到位。
2.本教学片共5张光碟14讲,所有讲解都配有实景图片,是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生动教材。各类煤矿要切实发挥该教学片作用,积极组织职工观看,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3.对赠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信息院联系(联系人:仇少夫、王秀杰,联系电话:010-85657847、84657846,传真:010-84657996)。
附表:赠送数量登记表(略)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