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四川省物价局紧急发出《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及今年首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对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价格临时干预通过提价申报(主要针对生产企业)和调价备案(主要针对批发、零售企业)两种方式实施。其中,规定实行提价申报的商品包括粮油、乳品、液化石油气;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包括成品粮、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鸡蛋、牛奶等。
大米、食用植物油等提价须申报
四川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出台实施意见是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并结合四川实际,经省政府批准的。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之一,是对部分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由四川省物价局负责受理。同时,对部分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由市、州、县(区、市)物价局负责受理。
据了解,提价须申报的商品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牛奶、液化石油气等,而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花中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公司、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等则被列入了提价申报企业范围。这意味着,这些企业提高上述商品的出厂价时,必须先向物价部门申报。
据悉,当可以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时,省物价局将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取消以上措施。
七类商品及服务调价要备案
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子油、调和油)、牛奶、鸡蛋等七类商品及服务项目被列入调价备案范围。在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经营者)要调高以上商品批发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要调高相关的零售价,均须按要求向物价部门备案。调价备案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川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品种,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须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批发、零售企业具体名单,报省物价局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成都市的具体调价备案商品目录正在研究制订中,有望本周内公布实施。
厂家涨价 先亮明成本情况
按照要求,列入提价申报名录的生产加工企业提高商品价格,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提交省物价局。
申请书面报告须阐述以下三方面内容:企业名称及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的主要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纳税情况;提价的幅度,包括现行价格、拟调价格、提价幅度和提价总额;提价的理由,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等实际成本费用变化情况。同时,还需填写省物价局统一格式的提价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申请提价的商品,单位提价额不得高于单位成本增加额。省物价局受理提价申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企业。
商家调价 三种情况应备案
列入调价备案名录的批发、零售经营者,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按规定将调价书面报告提交当地市、州、县(区、市)物价局。
书面报告须说明企业名称、提价幅度、提价理由,并填写调价商品备案表。市、州、县(区、市)物价局受理调价备案后,对提价理由不充足或提价幅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备案经营者,并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
弄虚作假 物价部门将严查
四川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处。
违规者最高可罚100万元
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可能波及的相关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将加强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预警。
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或者备案程序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者备案的;经营者申报后提前提价的;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者标准等决定的;不按规定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川省物价局欢迎广大市民、经营者拨打12358举报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实行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
(一)粮油行业 1、申报品种:大米、小包装食用植物油(菜子油、调和油);2、申报企业: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花中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运达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二)乳品行业 1、申报品种:牛奶;2、申报企业:四川菊乐食品公司、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
(三)液化石油气生产行业 1、申报品种:液化石油气;2、申报企业: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南充炼油化工总厂
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目录
1、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方便面;
2、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子油、调和油);
3、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4、鸡蛋;5、牛奶;6、液化石油气;7、其他重要商品。各地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商品种类和规格。
成都地区实行调价备案的经营者目录
成都市: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互惠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羊区:麦德龙成都青羊商场;
金牛区: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武侯区:成都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成华区:沃尔玛购物广场SM店;
锦江区:成都王府井百货;新都区:桂湖摩尔商贸有限公司;
崇州市:成都九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大西南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温江区: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
郫县:郫县鸿运超市;都江堰市:德惠超市;
新津县:成都市美好家园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