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水利发展与改革全局全面加强和着力做好水政工作
—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部长 陈雷
(2008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水政工作会议,是在全国水利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心谋划水利发展与改革,努力开创水利事业新局面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部署任务,进一步加强水政工作,为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水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2002年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些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水利立法成果丰硕。到目前为止,已出台法律4件,行政法规15件,部规章51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800余件。以水法为核心的水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内容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域管理与保护、防汛与抗旱、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与保护、执法监督管理等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特别是水资源管理、水权、水文管理、水能资源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基本建立,水文这一传统行业步入了法制轨道,明确和强化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能资源的管理职责,填补了水法规体系的空白。各地根据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制定出台的一批各具特色、具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国家立法相配套,丰富和完善了水法规体系。
二是水行政执法扎实推进。目前,已成立各级水政监察队伍3400余支,专兼职水政监察员近7万人,覆盖全国的水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建立。通过规范化建设、能力建设,水政监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水行政执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水利综合执法稳步推进,执法效能显著增强。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各地以查处非法取水、清理整顿“四无电站”为重点,维护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为重点,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以打击非法采砂、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保障了河湖使用功能和防洪安全。全国年均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万余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
三是水事纠纷调处实现突破。积极探索团结治水新途径,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了由事后调处向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转变。不断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加强水事矛盾焦点地区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边界地区水事活动协商制度,认真抓好水事纠纷排查工作,加强了水利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加大对已发生水事纠纷的调处力度,全国年均调处水事纠纷1万多起,以晋冀豫漳河、鄂豫丹江荆紫关、苏鲁南四湖、浙闽大岩坑等为代表的一些重大省际水事纠纷得到基本解决。2003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省际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水利工作实际,以水法规以及与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水利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圆满完成了四个五年普法任务,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实现了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利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分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实施主体清理和实施依据清理,完善了配套制度,实现了工作重心由制度建设向规范管理的转变。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度减少,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水利行政许可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水利政策研究不断深入。围绕水利发展与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水权、水价、水市场研究,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研究以及其他重大水利课题研究。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加快水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注重改进水利政策研究方法,充分发挥地方水利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强与综合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水利政策研究成果质量进一步提高。
水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水利发展与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为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思路的法律化、制度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为水利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四是为水利依法行政奠定了重要基础。水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领导关心和重视的结果,是各部门团结和协作的结果,也是广大水政工作者开拓进取和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党组,向辛勤工作在水政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诚挚的问候!
水政工作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推进水政工作必须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国情、水情、民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二是推进水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与水利发展与改革结合起来,落实到具体治水实践中,大力推进水利法治化进程,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水政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水利发展与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牢牢把握水利工作的大局、方向和趋势,注重体制、机制、法制的相互配合,为水利事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四是推进水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水利发展与改革形势的变化,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提高水政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保持水政工作的旺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