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青海省经委将展开2008年青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根据安排,今年将对全省123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察,其中对87户企业实施书面监察,36户企业实施现场监察。与往年相比,今年青海省新增加了“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合理用能篇章的编制及节能评估情况”、“2007年度下达的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支持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的节能问效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察内容。
青海省节能监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监察的力度,对节能监察中查出的违法行为,将依据《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节能监察人员也将严格依照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技术标准,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监督。
目前,青海省经委已向各地区经贸委和重点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省节能监察办公室已开始制定今年节能监察的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