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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切实开展三峡水库清漂工作确保库区水域质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9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国函[2003]137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三峡水库清漂工作,经过近五年的艰苦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障了三峡水库水域环境清洁、航运畅通、旅游景观和生态安全。

    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项工作事关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事关库区旅游发展和三峡工程形象,事关库区生态环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曾两次就三峡水库135米、156米水位蓄水完成后的清漂工作出现和面临的新问题,分别作出“长江三峡漂浮物不仅直接威胁三峡工程安全运行,而且严重影响航运、渔业、旅游事业,破坏自然景观,必须下决心治理”和“请三峡办会同地方政府提出治理措施”等重要批示,国务院三峡办会同原环保总局开展了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函[2004]486号),提出了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治理措施和要求。

    重庆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黄镇东、汪洋、王鸿举等市领导先后多次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专题组织研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建立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先后制订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规定》(渝府令[2003]1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办[2005]9号)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把三峡水库水域环境管理纳入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容专节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清漂工作和治理三峡水库水域环境。

    根据国务院对三峡库区清漂工作职责分工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从2004年4月起,中国三峡总公司委托该市环卫局牵头组织实施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干流漂浮物清理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重庆库区的15个区县环卫部门具体组织漂浮物清理专业队伍,负责落实本辖区水面漂浮物打捞、转运和处置等各项工作。每年汛前,重庆市环卫部门与涪陵、万州、巫山等重庆库区15个区县环卫部门签订《三峡重庆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清漂工作任务,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与清漂资金补贴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切实把三峡库区清漂工作落到实处。

    为建立清漂长效机制和构建完善清漂体系,该市环卫部门采取了8条优化清漂工作措施。一是优化队伍建设,按照汛期与非汛期不同时期、清漂作业任务轻重不同需要,合理调整配置作业人员、船舶运行与维护等人员。二是优化设施配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配套建设机械化清漂船、水域环卫执法艇、管理作业泊位(码头)等水域环卫设施设备。三是优化作业手段,在改进原始清漂方式上下功夫,研究漂浮物打捞、转运和处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作业质量。四是优化安全措施,加强清漂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完善必要的水域安全保障措施。五是优化资金使用,干流委托清漂经费、市级清漂补助经费和区县配套清漂经费,做到核拨及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化的资金使用效益。六是优化协作机制,落实责任奖惩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海事、环保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争取工作支持配合。七是优化管理规范,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清漂作业规范、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清漂作业质量标准及清漂作业考核标准等。八是优化源头治理,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岸边垃圾、船舶垃圾以及生态垃圾治理责任,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三峡库区水域清漂工作。

    从2003年6月起,重庆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库区调查了解,编制了《重庆市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多方筹集资金,扎实推进清漂工作。重庆市投入专项清漂资金从2003年979万元,增加到2006年2500万元,并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到2008年4月,重庆市累计投入清漂作业资金1.16亿元,三峡总公司安排三峡重庆库区干流重庆段清漂作业资金3300万元,以保障三峡重庆库区有关区县清漂作业的正常运行。同时,该市从2004年开始,逐年投入专项资金配套建设清漂设施设备,先后建造了9艘机械化清漂船、15艘普通水域保洁专用船、7艘水域环卫管理监督艇,3艘水域环卫趸船,购置13辆水域垃圾压缩式运输车。经国务院三峡办协调交通部重庆海事局、航道局,对重庆库区所有清漂专用船只的港务费、航道费予以大力支持并全部免征。重庆市交通部门已规划审批了万州、涪陵等15个水域环卫清漂泊位(码头)岸线,重庆市奉节县率先在三峡库区建设了第一个水域清漂专用码头。

    三峡重庆库区有关区县结合实际,编制了三峡库区清漂处置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水域清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队伍人员到位、作业设备落实、监督考核严格、应急方案完备的清漂管理责任机制,形成纵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横向加强与海事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鼓励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域清漂工作的网络体系。为提高清漂工作效率,优化配置有限的清漂机具设备资源,在深入沿江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重庆库区旅游景观、漂浮物容易集聚的回水区等40个重点清漂水域,据统计,三峡重庆库区所涉及清漂工作的15个区县,配备了环卫清漂专业人员651人、清漂船只156艘、漂浮垃圾清运车48辆,以努力构建三峡库区清漂作业长效机制。

    此外,为加强三峡库区水域环境突发应急处置工作,该市还编制了《三峡重庆库区水域清漂应急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发或紧急状况下的组织机构、处置队伍、处置措施、机具设备等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和处置了三峡水库蓄水到156米水位、2007年重庆主城遭受100年难遇强雷暴雨袭击所带来繁重、艰巨工作任务以及澎溪河流域突发水生植物的生态污染。特别是2007年4月,三峡库区澎溪河流域云阳县境内“疯长”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的生态污染,重庆市庚即组织实施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了100艘船、1000人以上的专业队伍和社会单位、群众参与相结合应急处置队伍,紧急调运万州、奉节县2艘机械化清漂船舶,重点守住澎溪河流入长江的入江口,集中力量开展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歼灭战”,有效控制水生植物蔓延流入污染,并取得了明效处置效果。同时,结合2007年上海黄浦江暴发水葫芦、无锡太湖暴发蓝藻的生态污染,及时派出专业人员现场考察,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应急措施,加强每年3-4月和10-12月三峡水库支次河流防范水生植物巡查排查工作,以确保三峡库区腹心生态安全。

    每年汛前,该市有关区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全面清理保洁与重点集中打捞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定点、定船、定人、定岗的清漂作业管理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每年汛期水域清漂工作。万州区加强辖区对江岸、滩涂等消落带垃圾清理,对港区干流重点水域编织一张长度达50米的大网,出动40多艘船只对漂浮垃圾进行拦截式集中打捞,拉网与清漂船只相结合层层拦截打捞,清漂效果非常明显。奉节县以水域环卫执法监督艇为依托,加强水面漂浮物巡查工作,利用风向判断漂浮垃圾聚集区域,以机械化清漂船为龙头,发挥普通清漂船灵活机动的特点,将垃圾清运车辆深入各清漂点,实行就近及时下载转运,提高清漂工作效率。汛期及暴雨后,该市还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暗查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加强清漂工作监督检查,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区县清漂工作推行精细化管理和考核,派专人负责清漂现场管理,核定打捞船只的运行油耗和打捞垃圾量,加强现场的检查和原始记录。严格清漂现场量化考核,对完成打捞工作任务量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促解决,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例如,丰都县为确保汛期清漂打捞船及时到位,在县内媒体上刊发公告、沿江乡镇及码头张贴宣传单,对所有清漂打捞船公开招租,实行量化监督考核。石柱县在码头或重点水域发动群众打捞漂浮垃圾,并以每吨200元至400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收购,最大程度地清理打捞漂浮垃圾,努力保持三峡水域环境清洁。

    2006年10月27日,三峡水库三期156米水位蓄水完成后,中国三峡总公司致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感谢信中说,“在蓄水过程中,广大环卫职工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加大了对漂浮物的清理力度,缓解了三峡坝前清漂工作的压力。”

    目前,通过该市的不懈努力,经受住了135米、156米水位蓄水、2007年重庆主城及三峡库区遭受100年难遇强雷暴雨袭击所带来繁重、艰巨工作任务和长江主要支流澎溪河流域“疯长”大面积的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应急处置的严峻考验,到2008年4月,三峡重庆库区出动清漂人员52.8万人(次),清漂机具8.5万船(次),清理打捞和转运处置漂浮垃圾39.4万吨,不仅没有发生1起因清漂作业引起的船舶安全事故,而且保障了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正常运行、旅游景观、航运安全、水域清洁和生态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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