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委综合经济工委获悉,今年以来,为继续加大本市社会就业扶持工作力度,本市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力求在不断改善民计民生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退出市场企业职工整体安置等27个就业配套政策。在就业政策上,他们提出将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和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由下岗失业人员,拓展到城乡全体求职者;将工资性补贴政策由公益性岗位扩大到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的各类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在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伤保险补贴;扩大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自谋职业鼓励政策、求职培训补贴政策等一批扶持型政策的覆盖范围,并提高了相应补贴的标准。二是建立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他们相继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天津市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实施细则》,将参保学生儿童由非疾病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拨付,减轻了群众负担。三是建立了工资福利正常增长机制。针对工资津贴和福利13年没有进行调整的情况,出台政策大幅度提高了职工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了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多项福利待遇。市财政部门通过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特别是重点向“三农”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向区县和基层倾斜,着力解决事关城乡居民切身利益问题。(记者 柳悦 通讯员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