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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河南全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3日   来源:河南日报

    7月22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出好消息,本月底前河南剩余的14个省辖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这样,加上去年先期启动实施的郑州、洛阳、南阳、济源4市,河南18个省辖市都建立起了这一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只要百姓愿意,无论老少,无论工作与否,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到政府的医保补贴。

    按照规定,2008年政府对参保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市、县(市、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0元。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以及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居民补助的标准和办法不变。

    据介绍,为了确保这一制度顺利实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发挥好社区在居民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就医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保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以确保基金安全。

    该厅负责人说,今年河南的目标是,年底前今年启动的城市居民参保率达五成以上;去年启动的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六成以上,并确保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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