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民航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系主任黄勇教授作《〈反垄断法〉实施与展望》的报告。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祥,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庆、王昌顺、李健,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严智泽与局理论中心组其他成员一起,认真听取了报告。
自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重要法律。其宗旨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该法共8章57条。它既是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又是国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主要手段。
黄勇教授作为我国《反垄断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参与了该法从起草到审议通过的全部过程。他在报告中介绍了《反垄断法》的立法背景、基本框架和特点,并着重就《反垄断法》的立法焦点、实施中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及相关问题做了深入的讲解和阐释,并在最后就民航业适用《反垄断法》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黄勇教授认为,在贯彻落实《反垄断法》的过程中,中国民航业应注意防止和避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特别注意对业内企业的《反垄断法》宣导,防止出现违背该法规定的行为,比如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发生经营者集中行为时未按规定向国务院申报等。企业之间尤其要防范“核心卡特尔”的出现,即企业之间签署固定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产量、联合抵制、串通投标的横向垄断协议。因为这类协议限制竞争的效果十分明显,所以对于“核心卡特尔”,《反垄断法》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即直接认定该垄断协议违法。一旦被认定,经营者将面临巨额经济处罚。另外,航空企业并购要申报反垄断审查。航空公司在开辟国际航线时要注意研究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竞争法律。中国民航业中的行业协会在行使职权时也要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