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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每生每年5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浙江日报

    学生上体育课发生意外伤害,校方该负什么责任?类似问题现在有说法了。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浙江省已决定在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以建立和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

    按照这一制度,校方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为:学校在教育教学或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中(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冬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如因校方责任导致注册学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校方责任保险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中,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费用,每生每年5元;高等院校自筹投保费用;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费用,由各级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财政全额(或部分)补贴或学校自筹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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