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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7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9月26日,公安部交管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学习借鉴威海实施“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校车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借助社会力量,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校车发展和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变“堵”为“疏”,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要督促学校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备案制度。学校购置、租用客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要向教育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齐相关证件、喷涂统一标识。禁止租用个人车辆或者使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严格落实校车定期检验制度。交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对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要坚决停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车辆、驾驶人资格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坚决取消接送资格。

    各地要强化对校车的监管,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车档案,建立校车黑名单库。进一步加强校车信息化管理,将校车及驾驶人信息纳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同时,建议教育部门将中小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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