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建廉租住房工程精细度和用户满意度,近日,吉林省建设厅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新建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确保新建廉租住房工程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住宅质量通病问题,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全省廉租住房工程质量。
对新建廉租住房工程,将由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新建廉租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情况,检查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时查处和纠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严格查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强化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整治工作,控制水泥、钢材及砌体材料等主要原材料的进场环节,抓好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并把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旁站式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特别是做好屋面防水、厕浴间蓄水、排水管道通畅实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完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建立住宅工程的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吉林省建设厅还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交付验收工作的管理,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住房交付时,要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记者 曹轩)